6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音郭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连收6张罚单(巴金监罚决字〔2024〕24号——29号)。
据罚单显示,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,被巴音郭楞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。
康某(时任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、理事长)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;许某红(时任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)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;何某江(时任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副主任)被警告并罚款5.5万元;穆某提·穆某某尔(时任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部经理)被警告并罚款5.5万元;任某(时任且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客户经理)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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